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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3-13
 
涟国土资发〔2012〕8号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办    法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年无群死群伤地质灾害发生,并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点,根据《涟源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涟源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涟源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各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具体考核事项如下:
一、考评对象
对全市20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全面的目标管理考评。
二、考评的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评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20分)
各国土资源所负责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助、指导和监督工作,其所在乡镇必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地质环境监测员,作为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防灾工作,指导村级监测员,灾点监测员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及时下情上报,上情下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各基层所做到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建好台帐。每年初向局地环股报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工明细表,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其辖区所在乡镇办事处未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扣10分,所里未配备地质环境监测人员的扣5发,未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扣5分)。
(二)完善制度措施。(60分)
1、搞好汛期值班制度(15分)。各国土资源所搞好汛期值班记录,汛期值班人员要保证全天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及时按规定转发至各灾点监测人,并督导监测人严加监测,为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创造条件(没有值班记录的扣10分;汛期电话不畅通的扣5分;抽查到电话不畅通次数达3次及以上的,当年为不达标单位;)。
2、认真开展险情巡查(20分)。各国土资源所原则上应对各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以人口集中居住区和中小学校区域为重点开展巡查,同时要建立巡查台帐,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巡查人员、隐患危险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分析和整理最新巡查数据,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巡查情况,提出防灾减灾建议。(没有开展巡查的,扣15分;没有建立巡查台帐的,扣5分)。
3、认真执行灾情速报制度及月报制度(15分)。发生地质灾害隐患或险情,应按速报制度要求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局汇报。严格执行灾害月报制度,月报表要详实、准确,于每月22日报局地环股(未按时报月报表的扣10分,未及时速报地质灾害的扣5分,由于未及时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认真搞好应急调查处理工作(5分)。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后,各所要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调查,指导应急处理,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没有及时开展应急调查处理的,扣5分;应急调查处理没有及时开展的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当年为不达标单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5、认真搞好预警预报工作(5分)。遇天气变化及降雨过程,要及时给相关监测负责人和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发预警预报信息,并密切关注降雨情况,遇强降雨要及时上传下达降雨及巡查情况(预警信息没有及时按规定转发的,扣5分;全年由于预警不及时造成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的,当年为不达标单位,并且连续三年不得评先进,情节严重的,依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20分)。
各国土资源所配合乡镇(办)完善乡镇(办)级监测网和村组级监测网。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须制定防灾预警,在隐患点附近设立警示标志,标明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报警电话、紧急撤离路线、预警信号,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工作(没有建立乡(镇)级监测网(二级网)和村组监测网(三级网),扣5分;严重隐患点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的,扣5分;没有填制和发放“明白卡”的扣10分)。
四、考评等次及标准
1、先进单位:年度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按得分排名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2、达标单位:年度考评得80分(含80分)以上者。
3、不达标单位:年度考评得80分以下者。
五、奖惩
(一)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中的扣分,除倒扣分项外,扣到该项分值为零为止。
(二)先进单位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2000元。年底考评为达标单位各奖1000元。年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且为末位的,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予以批评,并限期在一个月内向市局写出整改报告;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达标的国土资源所不能评定为局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六、成立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谭文学同志担任组长,杨麒、周国兴同志任副组长,张凤鸣、陈剑、刘建洲、高辉、罗韧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各国土资源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目标考评。
七、考评由局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评的数据以局地质环境勘查股核实为准,本考评办法由局地质环境勘查股负责解释。
八、本考评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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