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国土资发〔2016〕21号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涟源经济开发区,各相关矿山企业:
根据涟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涟源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涟安委发〔2016〕10号)文件精神,我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结合定点执法、随机抽查执法和执法监察,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定点选取执法企业的名单和执法时间安排、明确“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和执法时间、明确执法监察的具体形式和工作安排。现经研究决定,主要监管执法采矿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深越界开采(停采矿山不进行监督测量,采石场测量归编制储量单位统一测量),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向社会公布2016年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1:涟源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2:涟源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