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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15年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8-05
 涟国土资发〔201542

 

各国土资源所,经开区分局、各相关股室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更新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58号)的要求,为全面掌握近年来我市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变化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损毁土地复垦,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本次调查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在损毁土地调查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局耕地保护股为牵头单位,土地开垦整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技术承担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分局为外业调查评价工作具体承担单位。

二、工作要求

本次损毁土地调查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应在2012年调查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既要对原有损毁土地变化情况进行更新、完善,也要对2013-2015年新增损毁土地进行补充调查,此次调查评价成果更新后,将作为安排省、市、县级复垦项目的依据,未进入更新数据库的地块,一律不得安排复垦项目。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按省厅下发的《2015年湖南省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成果更新工作方案》的要求,参照2012年调查评价工作的做法,开展外业调查评价更新工作,重点调查50亩以上的损毁土地,725日前需提交外业调查评价成果。

三、经费安排

外业调查所需工作经费从耕地开垦费和新增费相关业务支出经费中列支,根据各单位实际调查工作量核算。

此次调查评价工作关系到我市下一步损毁土地复垦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主动、积极地与本级政府汇报,尽量做到切实摸清家底,实时更新数据,合理确定土地复垦方向、规模,全面掌据土地复垦潜力。

联系人:

耕地保护股           刘建兵   13707385368

土地开垦整理局       陈  晖   13973824841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龙  云   13975805012

附:《2015年湖南省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成果更新工作方案》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20157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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