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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2

为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业务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由党组书记担任学习组长,负责召集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同志参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重要文件及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历史、现代科技、计算机、金融、法律法规、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努力拓宽知识面。
中心组学习,每月第一周五集中学习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每次学习要确定专题,每个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广泛交流体会,畅谈思想认识,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情况综合上报。
二、支部学习。支部学习活动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或党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方式可采用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小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和党课教育相结合进行。采用支部大会方式组织学习可与职工集体学习归并。学习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基本知识;学习英模先进事迹;学习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国土资源工作任务、重点工作进行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课教育,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全体职工参加。支部学习的检查考核由宣传委员负责。
三、股室学习。由各股室负责人组织,科室内成员参加,每月2次。学习要结合职工个人岗位自学进行,依照科室内主要工作任务,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综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各股室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好相关业务知识和资料的摘录、收集、整理,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自学意识和紧迫感。
四、学习考核。机关各类学习均要建立学习考勤、考核制度,每次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请假;要自觉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内至少写两篇学习体会,其他人员不少于一篇;对每个职工的学习心得体会和笔记要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学习考勤、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个人全年参加理论学习的次数不足一半或者经学习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股室人员有两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五、附则。办事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参照本学习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局人教股负责解释。



                                  201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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