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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关于印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5
  

涟国土资党组〔20165

 

 

中共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关于印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经开区分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局属各单位:

现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6422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娄底市第四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涟源市第十一届纪委第六次全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根据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系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和纠正国土资源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在征地拆迁补偿、地质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盘剥扣克、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项目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工程、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专项资金等问题;

3、在涉地涉矿报批、审批、办证等工作中存在劣习恶为等问题。

4、在办理审批城乡个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收费、服务不周等问题。

5、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执法不公、索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2016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中旬前)

1、成立机构。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监察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监察室、人教股、办公室、财务股、信访室、政策法规股的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立重点专项整治小组。

2、制订方案。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并报市专项整治办备案。

3、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积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至8月)

按照“纪检协调、部门负责、自查自纠”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局机关、局属各二级单位、各国土资源所、经开区分局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以20131月为时间起点,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在劣习恶为和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查办。确定一批重点股室、所和局属二级机构,分期分批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

2、实地抽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自查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总结规范(11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督方面的漏洞,各单位要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市专项整治办。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纪检组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将纳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

(二)加强联动协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各单位按月向局专项整治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对重大复杂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实行快查快结。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创新履职方式,通过自办、督办、移送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及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单位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区域性腐败问题的,按“一岗双责”严肃追究。

 

附件: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附件:

 

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监察室。现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听取局重点专项整治小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专项整治工作组汇报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吴伟庭

副组长:谭文学

  员:肖苏国  易泽平  刘育金  彭从贤   

周国兴  李其生  梁经验  张凤鸣   

三、局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组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组,由相关分管、联系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一)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专项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工作。(工作组组长:周国兴,副组长:罗韧、李强远)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工作组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谭文学,副组长:陈有斌

(三)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盘剥扣克、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刘育金,副组长:周建群

(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负责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项目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工程、截留私分、索拿卡要、挥霍浪费专项资金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梁经验,副组长:卢伍平

(五)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组负责在地质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肖苏国,副组长:刘建洲

(六)其他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在涉地涉矿报批、审批、办证和收费等工作中存在劣习恶为等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执法不公、索拿卡要、欺压群众等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谭文学,副组长:各行政股室负责人,各国土资源所所长、经开区分局局长

四、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监察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简报编发、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移送等工作。

五、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室主任周国兴

办公室副主任:    李强远      李文平

肖光和   

公室成员    谢平峰  梁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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