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国土资发〔2016〕41号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国土资源,经开区分局,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局属各单位:
现将《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4日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涟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市安监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职缺位情况的批评通报》(涟安委办[2016]4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国土资源安全事故的发生,尽职尽责,决定开展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整治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和杜绝事故发生,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伟庭
副组长:谭文学 肖苏国
成 员:各股室单位负责人 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大队,由陈有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范围
检查矿山企业有无超深越界行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6年8月25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坚持超深越界开采排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推动整改与加强基础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一)集中检查阶段(2016年8月25日—9月30日)
集中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逐矿检查、全面督查,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重点排查湘中、共胜、祖保、莲花洞、头石、洪水岭、留石三矿、私家塘、仙田、太管山等正在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
(二)深入治理阶段(2016年10月1日—11月30日)
针对大排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深入整改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
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检查,开展查漏补缺,重点跟踪督查密闭、退界开采整治情况,巩固隐患排查整改成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各股室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将安全生产摆到工作的重中之重业安排、来部署、来推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上下同心、通力配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严肃处理
各股室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逐矿进行检查登记,要结合《涟源市国土资源局超深越界监督检查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面的监督测量。对存在超深越界开采涉嫌的矿山,一律先责令矿山退回批准矿区范围内开采,密闭超深越界井巷工程,进行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处理到位。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
各股室单位要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对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走过场的,整改不到位的,局纪检监察室将进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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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兴 李其生 梁经验 张凤鸣 陈 剑
三、局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组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组,由相关分管、联系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一)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专项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工作。(工作组组长:周国兴,副组长:罗韧、李强远)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工作组: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谭文学,副组长:陈有斌)
(三)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盘剥扣克、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刘育金,副组长:周建群)
(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负责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项目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工程、截留私分、索拿卡要、挥霍浪费专项资金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梁经验,副组长:卢伍平)
(五)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组:负责在地质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肖苏国,副组长:刘建洲)
(六)其他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在涉地涉矿报批、审批、办证和收费等工作中存在劣习恶为等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执法不公、索拿卡要、欺压群众等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自纠、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组长:谭文学,副组长:各行政股室负责人,各国土资源所所长、经开区分局局长)
四、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监察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简报编发、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移送等工作。
五、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周国兴
办公室副主任:罗 韧 李强远 曾 琰 李文平
肖光和 李 雄
办公室成员:梁 伟 谢平峰 梁连红 谢 亮